【最新政策】湖北省印发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有关政策!2021-01-01 03:43
持续烘烤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倍受注目,自身外用风险能力较强的中小微企业受到相当严重冲击,很多地方政府实施涉及措施,协助企业共渡难关。2月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应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反对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有关政策措施的通报》(以下全称通报),还包括减低企业开销、增强金融反对、增大财税反对以及增大稳岗反对。以下为通报全文: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极力输掉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作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拒绝,协助反对全省中小微企业大力应付疫情影响、共渡难关,构建稳定身体健康发展,兹制订以下政策措施。减低企业开销1.降低生产成本。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皆上调10%,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施欠费不时可供措施;疫情完结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减免滞纳金。对参予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涉及生产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登记所在地政府按销售目录电价中电度电价的30%给与电费补贴,省财政按地方政府实际补贴额的50%给与补助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寄居建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各市、州、县人民政府)2.免除中小微企业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