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零售企业在新冠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2020-10-11 03:43
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再次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疫情的进展、防控和医治。目前,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感染的肺炎早已被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行甲类传染病的防治控制措施。为避免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之后传播和蔓延,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确保较好的社会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的长时间生活,保证商贸零售企业服务和经营,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百货商业协会牵头制订本经营服务指南。本指南限于于全国商贸零售企业和员工。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基本概念1.1冠状病毒是众多类病毒,未知不会引发疾病。展现出为从普通发烧到重症肺部病毒感染等有所不同症状。此次武汉找到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是一种以前并未在人类中找到的新型冠状病毒。1.2根据目前的证据,早已确认的是病毒可以持续人传人。1.3传播途径主要是呼吸道飞沫传播(咳嗽、腹痛等)和认识传播(用认识过病毒的手挖鼻孔、烫眼睛等)。